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2]35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平顶山市石龙区2022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平顶山市石龙区龙河街道办事处大刘村、下河村集体用材林林地1.6583公顷、经济林林地1.3362公顷,共计2.9945公顷
有效期自:
2022-08-30
有效期至:
2024-08-30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8-30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