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5〕64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 南阳市林业局申请淅川县红嘴鸥猎捕限额的 批 复
许可内容
南阳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申请淅川县红嘴鸥猎捕限额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批准你市2025年红嘴鸥猎捕限额为50头,用于郑州大学相关科研团队承担的国家级有关生物交叉项目科研工作。猎捕地点为淅川县境内丹江口水库区域,捕捉方式为网捕。 二、你局要严格限额管理,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制定猎捕行动实施方案,猎捕者应当按照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严禁超限额猎捕,严禁使用规定禁止的猎捕工具及方法狩猎。 三、加强对猎捕过程的监督,确保猎捕活动严格按猎捕行动实施方案进行,确保其他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不受伤害,防止破坏其生存环境,确保人身安全。猎捕完成情况报告请于猎捕作业完成后30日内报告省林业局。
有效期自:
2025-02-10
有效期至:
2025-12-3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2-1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