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3]413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驻马店市板桥路(学院路—驿城大道)及规划支路(洪河大道—板桥路)道路工程
许可内容
使用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关王庙乡杨楼村集体采伐迹地1.5039公顷,金山街道翟庄社区集体疏林地0.5318公顷,共计2.0357公顷
有效期自:
2023-10-24
有效期至:
2025-10-24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3-10-24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