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8]338号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新乡平原新区调蓄灌溉(二期)调蓄湖1#(凤冠湖)工程建设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原阳县祝楼乡王录村、姚村和新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5.5332公顷
有效期自:
2018-12-17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8-12-17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