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7]214号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原阳县2013年度第十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许可内容
使用原阳县原武镇吴庄村和祝楼乡宋楼村、口里村集体用材林林地5.9460公顷
有效期自:
2017-10-27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7-10-27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