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5〕732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项城市飞翔马戏演出 有限公司经营利用黑熊等野生动物的 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项城市飞翔马戏演出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拟同意你单位受山东小木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邀请携带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熊(Ursus thibetanus)1只(标记代码:900115000454163)、《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非洲狮(Panthera leo)1只(标记代码:900115002014759),在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小峡谷娱乐园内进行展演,展演时间自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8月26日。 请你单位凭此件于2025年10月31日前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批准后方可运输。 展示期间,须加强野生动物安全防范措施,严禁游客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以确保人员和动物安全,文明开展活动,不得虐待野生动物;并由你单位和山东小木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担展示动物的繁育技术及安全保障责任。如需延期,请依法于期满前向原批准机关申办延期手续。 请在批准借展期限结束后30日内将上述野生动物运回原人工繁育许可证标注的地点,逾期无效。
有效期自:
2025-07-31
有效期至:
2025-10-3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7-3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