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9]493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栾川县辉丰建筑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栾川县庙子镇杨树底村和老张村集体防护林林地0.2783公顷、用材林林地4.8117公顷,共计5.0900公顷
有效期自:
2019-12-19
有效期至:
2021-12-19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9-12-19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