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5〕608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郑州市动物园 (郑州市犬只收容站)经营利用环尾狐猴的 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郑州市动物园(郑州市犬只收容站):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向东方尚瑞(湖南)动物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出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物种环尾狐猴(Lemur catta)20只(标记代码:900115003292299、2366、2368、2375、2377、2378、2384、2397,900219000872368、2369、2370、2371、2373、2375、2380,900219001446631、6642、6643、6644,900038000073438),用于种源繁育。请你单位和相关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运输、饲养过程中人和野生动物的安全。 请凭此件于2025年10月15日前运输,逾期无效。
有效期自:
2025-07-15
有效期至:
2025-10-15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7-1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