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3]040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延津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许可内容
使用延津县塔铺街道办事处龙王庙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7016公顷、经济林林地0.1301公顷,共计0.8317公顷
有效期自:
2023-02-24
有效期至:
2025-02-24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2-24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