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4〕210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新乡市西孟姜女河(卫滨区)综合治理工程
许可内容
使用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南高村、八里营村、唐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1.7566公顷
有效期自:
2024-12-26
有效期至:
2026-12-26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4-12-26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