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3]432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许昌市2023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
许可内容
使用许昌市魏都区高桥营街道老吴营社区、板桥社区集体苗圃地1.4427公顷
有效期自:
2023-11-03
有效期至:
2025-11-03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3-11-03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